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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9 16:00发布于甘肃兰州新闻网官方账号
甘肃省公安厅发布一周典型交通案例。案例一近日,赵某驾驶两轮电动摩托车行驶至庄浪县水洛镇紫荆北街十字路段时,因闯红灯与周某驾驶的小型出租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提示:红灯停绿灯行是最基本的行车规则,心中常亮红绿灯,平安才能伴一生。不闯灯、不越线,既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安全尽责。案例二近日,马某驾驶小型车辆在张家川县马鹿镇街道倒车时,未仔细观察道路后方情况,将正在行走的路人撞倒在地,最终导致路人受伤。交警提示:车辆在倒车、掉头时,一定要在仔细观察路况,减速慢行,确保安全后再行驶。案例三近日,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园高速公路大队执勤民警根据辖区卡口记录,发现一车辆疑似无证驾驶,民警随即将其拦停检查。询问期间,通行人员郭某神色慌张,最终交代了其无证驾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交警提示:无证驾驶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案例四近日,徐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连霍高速下行2406公里400米处,因与前车未保持安全距离,追尾常某驾驶的小型客车,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提示: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葛强 文/图责任编辑:黄璐